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166

166.主创造万物是

166.主创造万物是通过活的太阳,丝毫不通过死的太阳,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活物能使死物倾向于顺从自己,并为了功用,即它的目的而形成它;但反过来不行。只有失去理性、不知道何为生命的人才会认为一切事物皆来自自然界,甚至认为生命也来自自然界。自然界不能将生命赋予任何事物,因为自然界本身完全是惰性的。事实上,死物作用于活物,或死的力量作用于活的力量,或也可说自然界作用于灵界,是完全违背秩序的,所以如此思考违背正常理性之光。诚然,死物,即属世之物可能因外在事故以种种方式被败坏或改变,但它依旧无法作用于生命;反倒是生命照着所导致的形式变化进入它里面进行作用。进入灵魂的属灵运作的物质流注也一样;众所周知,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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