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9

349.⒁一夫多妻对

349.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只能被主赐给那些认识祂、承认祂、信靠祂,并按祂的吩咐生活之人。那些无法被赐予这爱的人没有意识到,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不是一回事,因而一夫多妻与婚姻之爱也不是一回事。另外,对主一无所知的一夫多妻者仍是属世的;因为只有主才能使人变得属灵;对属世人来说,行他的宗教和社会的法律所许可的事不算罪。此外,属世人照自己的推理行事,属世人的推理在涉及真正的婚姻之爱时,会陷入深深的黑暗,因为这爱最是一种属灵之爱。然而,他们的推理仍从经验获知:为了公众和个人的平安,淫乱的情欲应普遍加以限制,各自在自己家里实践就行了。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夫多妻。

圣爱与圣智 #102

102.下文我们还将

102.下文我们还将看到,灵界太阳的热与光所产生的一切属灵事物就其本身而言,都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但就从天使的情感发出而言,它们并未构成一体。当热与光在天堂构成一体时,对天使来说,气候就像春天;当它们没有构成一体时,气候要么像夏天,要么像冬天:不是像寒带的冬天,而是像温暖地带的冬天。事实上,对爱与智慧的均等接受是最佳的天使状态;因此,天使照着他里面爱与智慧的合一而为天使。当爱与智慧,或说仁与信在教会之人里面构成一体时,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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