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8

348.⒀一夫多妻对

348.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违反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违反神。反之,符合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不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得到神的同意。一夫多妻因是以色列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同样是现今伊斯兰教徒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故对他们来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算是一种罪恶。此外,为防止一夫多妻对他们成为一种罪恶,他们保持属世,不会变得属灵。属世人看不到诸如被公认的宗教信仰所认可的那类事有何罪恶之处,唯有属灵人才能看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尽管伊斯兰教徒按照《可兰经》的教导承认我们的主是神的儿子,但他们仍不靠近祂,反而靠近穆罕默德。只要他们如此行,就依然属世,因而不知道一夫多妻有何邪恶之处,甚至不知道有何淫荡之处。主也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由于一夫多妻不能判他们有罪,故死后,他们有自己的天堂(参看342—343节),在那里照其生活体验这种快乐。


最后的审判(续) #11

11.⑶在对他们进行

11.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人的一切光照或启示都从主经由天堂而来,它通过一种内在途径进入。只要天堂与世界,或主与教会之间存在这类灵人的会众,人就无法得到光照或启示。这就像阳光被乌云遮挡;或当太阳因月球的介入而发生日食时,阳光被遮挡一样。因此,主所启示的事要么不被理解,要么即便被理解,也不被接受,或即便被接受,后来却被窒息。既然横亘在中间的这一切会众都通过最后的审判被驱散,那么第⑷点就显而易见了,即:天堂与世界或主与教会之间的交流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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