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8

348.⒀一夫多妻对

348.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违反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违反神。反之,符合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不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得到神的同意。一夫多妻因是以色列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同样是现今伊斯兰教徒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故对他们来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算是一种罪恶。此外,为防止一夫多妻对他们成为一种罪恶,他们保持属世,不会变得属灵。属世人看不到诸如被公认的宗教信仰所认可的那类事有何罪恶之处,唯有属灵人才能看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尽管伊斯兰教徒按照《可兰经》的教导承认我们的主是神的儿子,但他们仍不靠近祂,反而靠近穆罕默德。只要他们如此行,就依然属世,因而不知道一夫多妻有何邪恶之处,甚至不知道有何淫荡之处。主也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由于一夫多妻不能判他们有罪,故死后,他们有自己的天堂(参看342—343节),在那里照其生活体验这种快乐。


圣爱与圣智 #224

224.爱和智慧,情

224.爱和智慧,情感和思维,甚至任何思维观念,其最小元素无不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因为爱和智慧是物质和形式(如50—53节所示),情感和思维同样如此。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如前所述,故可推知,这些层级同样存在于它们里面。事实上,将爱和智慧,或情感和思维从拥有形式的物质中分离出来,就是毁灭它们,把它们化为乌有,因为它们不可能脱离其主体而存在。确切地说,它们是这些主体的状态,在其变化中为人所感知,这些状态使得它们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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