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8

348.⒀一夫多妻对

348.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违反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违反神。反之,符合宗教信仰的每个行为都不被视为一种罪恶,因为它得到神的同意。一夫多妻因是以色列人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同样是现今伊斯兰教徒宗教信仰的一部分,故对他们来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算是一种罪恶。此外,为防止一夫多妻对他们成为一种罪恶,他们保持属世,不会变得属灵。属世人看不到诸如被公认的宗教信仰所认可的那类事有何罪恶之处,唯有属灵人才能看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尽管伊斯兰教徒按照《可兰经》的教导承认我们的主是神的儿子,但他们仍不靠近祂,反而靠近穆罕默德。只要他们如此行,就依然属世,因而不知道一夫多妻有何邪恶之处,甚至不知道有何淫荡之处。主也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由于一夫多妻不能判他们有罪,故死后,他们有自己的天堂(参看342—343节),在那里照其生活体验这种快乐。


圣爱与圣智 #139

139.朝主的这种实

139.朝主的这种实际转向源于爱,同时源于智慧;不是唯独源于爱,也不是唯独源于智慧。唯独爱就像没有显现的存在,因为爱在智慧中有自己的形式;没有爱的智慧就像没有存在的显现,因为智慧从爱中拥有自己的形式。诚然,没有智慧,爱有可能存在;但这种爱是人的,不是主的。没有爱,唯独智慧也是有可能的;但这种智慧虽来自主,却没有主在里面;因为它就像冬天的光,这光虽来自太阳,但太阳的本质,也就是热,却不在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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