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7

347.⑿一夫多妻者

347.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变得属灵就是从属世层被提升至属灵层,也就是从尘世的光与热被提升至天堂的光与热。未被如此提升的人并不了解这一过程。然而,尚未被提升的属世人只感觉他已经被提升了。原因在于,他能和属灵人一样,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天堂之光,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谈论,好像他真是属灵的。但是,若他的意愿没有同时达到相同高度,他依旧没有被提升;因为他无法停在那个高度,而是短时间后又回到他的意愿中,在那里坚定立场。我所说的意愿也是指爱,因为意愿是爱的接受者;事实上,凡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从这些话明显可知,只要一夫多妻者仍是一夫多妻者,或也可说,只要属世人仍是属世的,他就无法变得属灵。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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