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6.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刚才所给出的证据可推知,从关于“贞洁和不贞洁”(第7章)那一章的说明,尤其从以下几点清楚看出来: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归于一夫一妻的婚姻,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141节);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143—144节)。此外,在“真正的婚姻之爱”那一章(第4章)也有几点,如: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是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的,胜过其它一切爱(64节等)。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由此可知,它们并不在或不可能在一夫多妻之爱中。
400.(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明显可知。因为众所周知,身体的一切都是在子宫里,通过来自脑的纤维和来自心的血管形成的,所有器官和内脏的结构都是由两者构成的。由此明显可知,人的一切都是由意愿的生命,也就是爱,由它在脑里面的最初成分通过纤维产生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由心脏通过动静脉产生的。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生命(就是爱和由此而来的意愿)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人类形式是由人里面的一切成分构成的,由此可知,爱或意愿就处于形成这一切成分的不断倾向和努力之中。它具有朝向人类形式的倾向和努力,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构成祂的生命,生命的一切都来自祂。谁都能看出,除非正是人的生命,在本身不是生命的东西里面进行运作,否则,凡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都不可能形成,人里面有数百万的组成部分构成一体,并一致渴望产生它们所源于的生命的一个形像,以便人可以成为那生命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由此可见,爱和出于爱的意愿,以及出于意愿的心,都朝着人类形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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