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6

346.⑾对一夫多妻

346.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刚才所给出的证据可推知,从关于“贞洁和不贞洁”(第7章)那一章的说明,尤其从以下几点清楚看出来: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归于一夫一妻的婚姻,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141节);真正的婚姻之爱是贞洁本身,婚姻真爱的一切快乐,甚至最表层的快乐,都是贞洁的(143—144节)。此外,在“真正的婚姻之爱”那一章(第4章)也有几点,如:就其起源和对应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是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的,胜过其它一切爱(64节等)。贞洁、纯粹和圣洁只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由此可知,它们并不在或不可能在一夫多妻之爱中。

圣爱与圣智 #387

387.人的心智就是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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