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42

342.⑼伊斯兰天堂

342.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在分别论述这些天堂之前,预先说明主关于伊斯兰教兴起的圣治是很重要的。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信奉基督教的还多,这一事实让那些思想圣治,同时认为除了生而为基督徒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之人觉得很尴尬。但对那些相信万事万物皆遵从圣治的人来说,伊斯兰教并不是一个心理障碍。这些人会调查其中原由,然后找出答案。答案就是:伊斯兰教承认我们主是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祂降世教导人类。不过,他们将《可兰经》奉为其宗教的唯一经典,结果它的作者穆罕默德也成了他们思想的对象,以致他们将某种敬拜投向他,却很少关心我们的主。为叫人们充分了解该宗教由主的圣治兴起,是为了除灭众多民族当中的偶像崇拜,有必要按一定秩序来阐述;故先从偶像崇拜的起源说起。

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偶像崇拜遍及全世界。原因在于,主降世前的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教会。以色列教会也是这种:它的会幕、亚伦的衣服、祭物,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细节,包括它的律例典章,都是代表。古人还掌握对应学,它也是代表的知识,被视为知识的最高形式,是智者的学问。对应学在埃及特别发达,并形成其象形文字的基础。他们正是凭着对应学知道各种动物和树木的含义,以及大山小山、河流源泉、日月星辰的含义。此外,对应学是他们用来认识属灵事物的工具。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构成天上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的那类事物,是这些物体的起源。

他们的一切敬拜因纯由对应构成,故而都是代表;所以他们在大山和小山上,以及果园和花园里举行敬拜。也正因如此,他们视源泉为圣,祷告时面向升起的太阳。此外,他们雕刻了马、牛、牛犊、羔羊,甚至鸟类,鱼类和蛇类的形像,把这些东西摆在自己家里及别处,并照着它们所对应或代表的教会属灵事物按一定秩序摆列。他们还将类似事物摆在圣殿,以便回想起它们所表示的敬拜的神圣观念。随着时间推移,当对应学逐渐被抹去时,他们的后代开始敬拜雕像本身,视之为神圣。殊不知,古人,就是他们的祖先并未在它们里面看到一丝神圣,只是因为它们照着对应关系代表,并由此表示神圣观念。这就是充斥全世界,包括亚洲及其附近岛屿,以及非洲和欧洲的偶像崇拜的起源。

为将所有这些偶像崇拜连根拔除,主的圣治料到,要开创一个适合东方人秉性的新宗教;这个新宗教当有出自新旧约的某些内容,当教导主降世,祂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是神的儿子。这事通过穆罕默德来成就,该宗教也以他的名字命名。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如我所说的,伊斯兰教由主的圣治兴起,并迁就东方人的秉性,旨在除灭众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在他们进入灵界(每个人死后即发生)之前,传给他们有关主的一些知识。该宗教若不符合他们原有的观念,尤其不允许一夫多妻制,就不会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就无法根除他们的偶像崇拜。此外,一夫多妻制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没有这种允许,东方人出于燃烧的淫欲,早就冲进污秽的淫行了,比欧洲人更甚,并且也早就灭亡了。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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