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圣爱与圣智 #413

413.(13)凭借

413.(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我们在前面多处已经说明,当人听闻智慧的奥秘时,他能够感知它们。人的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自创造时就属于每个人。正是这种官能从内在理解事物,并得出关于公义和公平,以及良善和真理的结论,也正是这种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因此,这就是我们说“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这句话的意思。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也可见于肺里的一种形像,因为肺对应于理解力。在肺里面,这一点从肺部的多孔物质可以看出来;这些多孔物质由支气管构成,支气管继续向下延伸至最微小的肺泡,肺泡是呼吸过程中进行气体交换的场所;这些就是通过对应与思维构成一体的元素。这种海绵状物质能以一种双重模式扩张和收缩,与心脏一起时是一种模式,与心脏几乎分开时是另一种模式。在前一种模式中,它通过唯独从心脏延伸出来的肺动脉和肺静脉扩张和收缩。在后一种模式中,它通过从腔静脉和主动脉延伸出来的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扩张和收缩;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在心脏之外。

肺里发生这种情形,是因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对应于心脏的自己固有的爱之上,并能接受来自天堂的光。然而,当理解力被提升到它自己固有的爱之上时,它没有与这爱分离,而是为了世上的某种名誉、荣耀或物质利益,从这爱中获得被称为对知道和理解的情感的那种元素。这种目的或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像一个表层那样附着在每种爱上,爱因它而在表面闪耀;但对智者来说,爱透过它闪耀。引用关于肺的这些细节是为了证明这一事实: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因为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完全对应的关系。从对应关系来看它们,就是从理解力来看肺,从肺来看理解力,因而从两者一起来看一种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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