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圣爱与圣智 #412

412.上述内容可见

412.上述内容可见于一种形像中,因而被前面所说的心与爱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证实。因为如果心对应于爱,那么它的衍生物,也就是动脉和静脉,就对应于情感,在肺里面则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由于肺还有被称为气管的其它血管在里面,呼吸通过这些血管进行,所以这些血管对应于感知。

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肺动脉和肺静脉不是情感,呼吸也不是感知和思维,但它们是对应的形式,因为它们对应性地或同步行动。同样,心和肺不是爱和理解力,而是对应的形式;并且由于它们是对应的形式,所以一个可见于另一个。

凡从解剖学的研究中熟悉肺部整体结构的人,若将肺与理解力进行比较,都能清楚看出,理解力凭自己根本无法行动,凭自己也无法感知或思考,而是完全从属于爱的情感行动。这些情感在理解力中被称为对知道、理解、看见真理的情感,如前所述。因为肺的一切状态都依赖于来自心脏、腔静脉和主动脉的血液;发生在支气管分支中的呼吸则照着这些血管的状态进行。因为当血液停止流动时,呼吸就会停止。

将肺部结构与肺所对应的理解力进行比较,可以揭示更多细节。但由于很少有人了解解剖学,并且试图通过未知事物来论证或证明某件事,只会使它变得模糊,难以理解,所以我不能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根据我对肺部结构的了解,我完全确信,是爱通过其情感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理解力与爱的任何情感结合,但它反过来被爱相互结合,以使爱能拥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但千万不要忘记,人拥有双重呼吸,即灵的呼吸和身体的呼吸;灵的呼吸依赖于来自脑部的纤维,身体的呼吸依赖于来自心脏的血管、腔静脉和主动脉。此外,显而易见的是,思维产生呼吸;同样显而易见的是,属于爱的情感产生思维,因为没有情感的思维就像没有心脏的呼吸,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由此清楚可知,属于爱的情感与属于理解力的思维结合,如前所述。心之于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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