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⑷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幸福只能被赐给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如它的专题章节(4章57-73节)和随后描述其本质的章节所述,婚姻之爱之所以只在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当中才有可能,是因为主是这爱的唯一源头,别处的人对主没有这样的认识,以至于知道祂能作为神被靠近。还因为对每个个体来说,这爱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130节),教会的纯正状态唯源于自主,因而只在那些从主接受它的人里面。这两个条件是这爱的初始、引入和稳固,这一点早就通过大量清晰、确凿的证据得以证实了,因此完全没必要再补充什么。然而,在基督教界,真正的婚姻之爱极其罕见(58—59节);这是因为在那里,很少有人靠近主;其中包括一些相信教会,却不照它的教导生活之人;更不用说《揭秘启示录》一书所披露的许多事了,该书充分描述了当今基督教会的状态。尽管如此,这一真理,即:真正的婚姻之爱只在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当中,依旧是正确的。也正因如此,一夫多妻从基督教会被彻底逐出。这个真理也是出于主的圣治,这对那些正确思考圣治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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