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2

第15章 一夫多妻

第15章 一夫多妻

332.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被完全定罪,彻底逐出。谁也调查不出它的原由,无论他在敏锐洞察这类问题上多么有天赋,除非他首先接受以下教导: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这爱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甚至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只能被主赐下;天堂及其一切幸福都被铭刻在这爱上。除非这些事实先被了解,可以说充当奠基石,否则,心智凭理解力寻求获得令它满意的理由,并如房屋倚靠其基石或地基那样倚靠它们来解释为何一夫多妻从基督教界被逐出,是徒劳的。众所周知,一夫一妻的婚姻建立在主圣言的基础上,即: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自起初,就是自婚姻创立就规定,两个要成为一体。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3-11)。

尽管主将基于神性律法的这条规定铭刻在婚姻上,但理解力若不能凭其推理能力找到支持它的某种证据,就会以它惯用的伎俩和邪恶的错解扭曲它,使它变得晦暗不明、模棱两可,最终变成一种肯定-否定;肯定是因为一夫一妻也是世间法律所规定的,否定是因为它不是从人的理性视角推论出来的。人的心智若不事先被教导上述事实,就会绊倒在这否定上,上述事实有助于将理解力引入它的推理中。这些事实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这爱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甚至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只能被主赐下;天堂及其一切幸福都被铭刻在这爱上。不过,关于一夫多妻从基督教界被逐出的这些以及更多问题,必须按适当秩序以下列条目来证明:

⑴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之爱,随之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以及使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心智联结才能存在。

⑵唯有与一位妻子,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才能存在,它们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

⑶唯有主才能赐下这一切,它们仅被赐给那些单单靠近祂,同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

⑷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幸福只能被赐给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

⑸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可娶数个妻子的原因。

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

⑺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故无法被赐予真正的婚姻之爱。

⑻如今的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耶稣基督与耶和华父为一,因而是天地之神;故不能接受真正的婚姻之爱。

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

⑽一夫多妻就是淫乱。

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

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

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

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

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

⒃但在这两类人当中,没有人能与基督天堂的天使相联。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257

257.这些结果如下

257.这些结果如下:

⑴属世心智可被提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之光,并能在属世层次上,因而不那么充分地感知到天使在属灵层次上所感知到的东西。然而,人的属世心智无法被提升到天使之光本身。

⑵凭借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属世心智,人能思考,甚至与天使交谈;但那时天使的思维和言语流入这个人的属世思维和言语,而不是反过来。因此,天使以一种属世的语言,也就是此人的母语而与他交谈。

⑶这一切通过一种进入属世之物或属世人的属灵流注,而非进入属灵之物或属灵人的任何属世流注实现。

⑷只要一个人活在自然界,人类智慧就是属世的,决不能被提升到天使智慧,只能被提升到它的某种形像。原因在于,属世心智的提升是通过连续性实现的,就像从暗到光,或从粗到纯。但属灵层级已经打开的人在死亡时会进入这种智慧,还能通过身体感觉的暂停,然后通过从上面进入其心智的属灵部分的一种流注而进入它。

⑸人的属世心智由属灵物质和属世物质构成。思维来自它的属灵物质,而非来自它的属世物质。当人死亡时,属世物质会逐渐退去,但属灵物质不会。所以死后,当人成为一个灵人或一位天使时,这种心智仍留在如它在世上所拥有的那种形式中。

⑹如前所述,通过死亡逐渐退去的属世心智的属世物质构成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属灵身体(简称灵体)的皮肤覆盖物。通过取自自然界的这种覆盖物,他们的灵体得以继续存在,因为属世层是最外在的容器。因此,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生而为人。

在此列举这些天使智慧的奥秘,是为了叫人们了解人里面的属世心智的性质,接下来将进一步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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