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1.这三个妻子很恼火,因为男人们的这三个结论得到天上妻子们的肯定。她们对男人们说:“你们已经探讨了因自己的美貌而爱自己的女人是否爱自己的丈夫;现在我们反过来讨论一下,因自己的聪明而爱自己的男人是否爱自己的妻子。请专心听。”然后,她们得出第一个结论:“没有哪个妻子爱自己的丈夫是因他的外表,而是因他在工作和行为中所展示的聪明才智。因此,你们要知道,妻子将自己与男人的聪明相联结,从而与他在一起。一个男人若因自己的聪明而爱自己,就会把他的爱从妻子那里收回来归给自己,这会导致分离而不是联结。另外,爱自己的聪明就是凭自己变得智慧,这是疯狂;所以那就是爱自己的愚蠢。”对此,男人们说:“说不定妻子将自己与丈夫的性能力相联结。”妻子们闻言笑着说:“只要男人出于聪明爱自己的妻子,性能力就不缺乏。但是,如果他出于愚蠢或疯狂爱自己的妻子,性能力就缺乏。聪明在于只爱自己的妻子,这样的爱不缺乏性能力。相反,愚蠢或疯狂在于不爱自己的妻子,却爱整个异性,这样的爱才缺乏性能力。你们明白吗?”
她们的第二个结论是:“我们女人生来就是对男人聪明的爱。因此,如果男人爱自己的聪明,这聪明就无法与它居于妻子里面的真爱联结。如果丈夫的聪明不与它居于妻子里面的真爱联结,骄傲就会使聪明变为愚蠢或疯狂,并且婚姻之爱变成冷淡。哪个女人会将自己的爱情与冷淡联在一起呢?哪个男人会将他骄傲的愚蠢或疯狂与对聪明的爱联在一起呢?”“但是,”男人们说,“男人若不夸大自己的聪明,如何得到妻子的尊重呢?”“凭着爱,”妻子们回答,“因为爱会尊重。尊重不会与爱分离,但爱会与尊重分离。”
最后,她们得出的第三个结论是:“在你们男人看来,你们似乎在爱着自己的妻子。你们没有看出,其实你们在被自己的妻子爱着,然后你们反过来爱她们;你们的聪明是这爱的容器。因此,如果你们爱自己里面的聪明,这聪明就变成你们自己的爱之容器了;自我之爱容不下任何平等,所以永远不可能变成婚姻之爱。相反,只要占据上风,它依旧是淫乱的。”闻听此言,男人们沉默了。然而,他们小声说:“什么是婚姻之爱?”天上的一些丈夫听见这次讨论,从天上肯定了妻子们得出的这三个结论。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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