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3

323.⑹鳏夫与少女

323.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原因在于,鳏夫早已被引入婚姻生活,而少女尚未被引入其中。然而,婚姻之爱在将彼此引入的过程中觉察并感受它的欢喜和快乐。少男丈夫和少女妻子在临到他们的一切事上,总能觉察并感受到某种新鲜东西,以致他们处于不断发现和愉快发展的状态。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则不同;少女妻子会感受到一种内在向往,而男人的这种向往早就过去了。不过,这些问题多种多样,各不相同;鳏夫与寡妇的婚姻同样如此。所以,除了这种大致概念外,我不方便补充具体细节。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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