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2

322.⑸少男与少女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最后的审判(续) #70

70.写《可兰经》的

70.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本人如今看不到了。我被告知,在灵界,一开始他是伊斯兰教徒的领袖,只因他想掌控他们宗教生活的方方面面,仿佛他自己就是神,故从他在天主教徒下面所占据的位置被赶走,被发送下去,来到靠南的右方。有一次,伊斯兰教徒的一些社群被心怀恶意的人煽动承认穆罕默德为神。为平息这场叛乱,穆罕默德从下面被提上来呈现给他们,那时我也看见了他。他看上去就像没有任何内在感知的肉体灵,脸面几近于黑;我听见他只说了一句话“我是你们的穆罕默德”,就很快沉下去,回到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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