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2

322.⑸少男与少女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最后的审判(续) #56

56.我在《最后的审

七、灵界中的天主教徒 

56.我在《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论述了天主教徒和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在灵界,天主教徒出现在新教徒的周围区域,通过一个间隔地带与他们分开,他们不可以越过这个地带。尽管如此,一些耶稣会会士仍利用狡诈手段开辟了与新教徒的交流渠道,还通过不为人知的路径派出密使,目的是引诱新教徒远离新教。但他们被发现了,受到惩罚后要么被送回他们的同伴当中,要么被投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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