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圣爱与圣智 #73

1.18神性在一切时

1.18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

73.正如神性在一切空间之中,却无关空间,神性也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因为自然界的属性不能论及神性,而空间和时间都是自然界的属性。自然界的空间是可度量的,时间也是如此。时间以日、周、月、年和世纪来度量;日以时来度量;周和月以日来度量;年以四季来度量;世纪以年来度量。自然界从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中获得这种度量。

在灵界则不同;在灵界,生活的进程看似同样在时间中,因为那里的人彼此共同生活,与世人无异;没有时间的表象,这是不可能的。但灵界的时间不像世界上的那样分成各个时间段,因为他们的太阳始终在东方,从不移动;事实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向他们显为一轮太阳。所以,他们没有日、周、月、年和世纪,取而代之的是生命的状态;据此所作的划分不能被称为时间的划分,而应被称为状态的划分。因此,天使不知道时间为何物;一提到时间,他们就理解为状态,而不是时间。此外,当状态决定时间时,时间只是一个表象。因为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短暂,不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漫长。由此明显可知,在灵界,时间无非是状态的品质。

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时”“日”“周”“月”“年”表示状态和状态整体上的一系列发展。当时间论及教会时,“早晨”表示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正午”表示教会的圆满,“傍晚”表示教会的衰退,“夜间”表示教会的结束。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具有同样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