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72.这个神观是根本性的;因为没有它,我们下面所说关于神-人对宇宙的创造及其眷顾管理、全能、全在、全知的话,即便能被理解,也无法铭记于心。因为纯属世人哪怕理解这些事,仍会回头陷入他的生命之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爱;这爱会驱散这些真理,使他的思维沉浸于空间,也就是他视之为理性的光所居之地;殊不知,他越否认这些事,就越不理性。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通过人们对于“神是一位人”的真理所持的观念来证实。请仔细阅读前面所述(11—13节)和我们接下来的讨论,然后你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但是,当你松懈自己的思维,任由它落回源于空间的属世之光时,这些事看上去岂不是自相矛盾?若继续任由自己的思维下落,岂不会弃绝它们?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而不说神-人充满它们。因为如果真这样说了,纯属世的视觉不会同意。不过,要是说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它就会赞同,因为这与神学家的说法一致,即:神全在,听见并知道一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上文(7—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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