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9

319.⑵它还取决于

319.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我们在此所说的婚姻状态,不是指上一节所讨论的爱情状态,因为爱情状态会产生朝向或远离婚姻的内在倾向。此处指的是婚姻状态,它会产生朝向或远离婚姻的外在倾向。这种状态及其倾向是多方面的。如:

①家里尚有年幼的孩子,必须给他们找一位新母亲。

②想要更多孩子。

③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

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所以若没有一位新女主人,怕有麻烦和意外。

⑤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如在各种商业和贸易中的情形。

⑥此外,它取决于在世配偶的性格,即他/她在第一次婚姻后能否独自生活,也就是能否过没有配偶的生活。

⑦此外,前一段婚姻要么造成对婚姻生活的恐惧,要么造成对它的依恋。

⑧我听说,一夫多妻之爱、性欲,以及对奸污处女和多样化的淫欲会把有些人的心引向对再婚的渴望;有些人害怕犯下通奸罪后会受到法律制裁,或名声扫地,故转而寻求再婚。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原因产生结婚的外在倾向。


圣爱与圣智 #13

13.持有正确的神观

13.持有正确的神观何等重要,这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神观构成凡有宗教信仰之人的思维至内层,因为宗教的一切和敬拜的一切都关系到神。由于无论普遍还是具体,神都在宗教和敬拜的一切事物中,所以没有一个正确的神观,与天堂的交流是不可能的。正因如此,在灵界,每个民族都照其“神是一位人”的观念而有其指定的地方;因为对主的观念就在这个观念,而非其它观念中。人死后的生命状态取决于他所确认的神观,这一事实从它的反面明显可知,即:对神的否认,以及基督教界对主之神性的否认构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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