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最后的审判 #74

74.关于教会今后的

74.关于教会今后的状态,我与天使们有过各种交谈。天使说,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唯独主知道未来。他们所知道的是,到目前为止,人们在教会所受的奴役和禁锢已经被废去;现在出于已恢复的自由,他们若愿意,就能更好地感知内在真理,因而若愿意,就会变得更内在。

不过,他们说,他们对基督教会的人只抱有一点点希望,但对某个远离基督教界,避开它的攻击和侵扰的民族抱有很大希望,因为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接受属灵之光,变成属天-属灵的人。他们说,如今内在神性真理正在这个民族当中被揭示出来,他们也正以属灵之信,也就是在生活和内心中接受这些真理;并且他们敬拜主。(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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