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最后的审判 #26

26.⑶为叫我能知道

26.⑶为叫我能知道,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我蒙允许与许多人交谈,其中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人,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有从旧约圣言为我们所知的一些犹太人,有生活在主时代的人,以及许多生活在后来的世纪,直到今日的人;此外我还与所有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并已死去的人交谈,也与小孩子和许多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交谈。这段经历使我完全确信,自最初创造这个星球以来,凡曾生而为人者,没有一个不在天堂或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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