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0.在灵界,我听见周围许多人谈论说,他们很愿意承认神性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因为他们在其中看到神的奇事,越深入观察,它们似乎越奇妙。然而,当他们被告知,神性的确在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里面时,却又表现出不悦;这表明他们所说的,他们并非真的相信。因此,我问他们能否仅从每一粒种子里面的奇妙能力看出这一点,因为它按类似秩序产生自己的植被,直至产生新种子;还因为对无限和永恒者的观念就存在于每一粒种子中;种子有一种无限自我繁殖并结出果实,直到永远的努力在里面。
这一点在每个活物,甚至最小活物中不也显而易见吗?因为它里面有感觉器官,还有脑、心、肺和其它部位;以及动脉、静脉、纤维、肌肉和它们的功能;更不用说它们天性中的奇妙现象了,关于该主题已有整套书卷写成。所有这些奇事都来自神,但它们所披的形式却来自尘世物质,从尘世物质形成植物,也按次序形成人。所以经上论到人说:他是从土里被造的,是地上的尘土,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创世记2:7)。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不是人自己的,而是附着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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