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81.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的,另一个被称为属灵的。在属天国度,对主的爱掌权;在属灵国度,由这爱所产生的智慧掌权。爱掌权的属天国度被称为天国的心,智慧掌权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天国的肺。必须知道的是,整个天使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并且在主眼里就显为一个人。因此,这个人的心形成一个国度,肺形成另一个国度。整个天堂有一个总体的心肺运动,每位天使由此都有一个具体的心肺运动。总体的心肺运动唯独来自主,因为爱和智慧唯独来自祂。事实上,心肺运动就存在于主所在并起源于主的灵界太阳中,并由此存在于天使天堂和宇宙中。摆脱空间观念,思想全在,你就会确信,事实的确如此。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整个天使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59-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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