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380

380.血为红色也是

380.血为红色也是由于心和血与爱及其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灵界有各种颜色。红和白是基本色,其它颜色则从这两个基本色,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就是暗火色和黑色中获得变化。在灵界,红色对应于爱,白色对应于智慧。红色对应于爱,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白色对应于智慧,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光。由于爱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血必为红色,以表明它的起源。正因如此,在天上对主的爱掌权的地方,光是火红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紫衣;在天上智慧掌权的地方,光是亮白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白色细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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