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42.现在必须质疑的是,这些生物究竟是来自借助空气、雨水或从土壤渗上来的水被传送到这些地方的卵,还是来自那里的液体和恶臭本身。有人认为,上述有毒微生物和昆虫是从被传送到这些地方,或自创造时就在地里处处潜藏的卵孵化出来的,但所有观察都不支持这种观点。因为我们在微小的种子、坚果的果仁、木头、石头中也会发现幼虫,它们甚至从叶子中冒出来;我们在植物上面和里头同样会发现与它们相适应的螨虫和蛴螬。对苍蝇的观察也不支持这一观点,因为一到夏天,苍蝇从无卵状的物质中大量出现在房屋、田野和森林中。那些破坏草地和牧场,在一些炎热地区充斥并滋生于空气的害虫,同样不支持这个观点,更别说那些浮游或飞舞在污水、变酸的葡萄酒和瘟疫空气中的不可见害虫。这些观察结果却支持了另外一些人的观点,他们声称,植物、土壤和死水塘所散发的气味、恶臭和蒸发物才是滋生这类生物的源头。这些生物形成之后,就会通过卵生或胎生进行繁殖,这一事实不会剥夺它们的直接起源,因为一切活物,连同自己的细小内脏,都会获得生殖器官和繁殖方法(参看347节)。迄今未知的事实,即地狱中也有类似事物,则支持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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