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302

4.5灵界和自然界各

4.5灵界和自然界各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以其最终形式终止于诸如出现在地上的那类物质和材料中

302.第三部分(173-176节)已说明,灵界和自然界都有三层大气,这些大气照着高度层级而彼此有别,并且在下降到低层的过程中照着广度层级而活性减弱。由于大气在下降到低层的过程中活性减弱,所以可推知,它们不断变得越来越紧缩和惰性,直到最后它们变得如此紧缩和惰性,以致它们不再是大气,而是静止的物质,并在自然界固定下来,就像地上被称为物质和材料的东西那样。从物质和材料的这种起源可推知,第一,这些物质和材料也具有三个层级;第二,它们通过周围的大气被相互联系在一起;第三,它们被适当地构成,以产生具有形式的一切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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