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251

251.⑴何为属世人

251.⑴何为属世人,何为属灵人。人之为人不是凭脸和身体,而是凭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属世人和属灵人是指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要么是属世的,要么是属灵的。属世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自然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世界或小宇宙;而属灵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灵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灵界或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世人因是自然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自然界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是灵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那些属于灵界或天堂的事物。诚然,属灵人也爱自然界,但只以一个主人爱他仆人的方式来爱,因为他通过这个仆人发挥功用。此外,当属世人从属灵人那里感受到功用的快乐时,属世人也照着功用而变得像属灵人;这种属世人可被称为属灵-属世的。属灵人热爱属灵真理;他不但喜欢知道并理解真理,还意愿它们;而属世人喜欢谈论这些真理,也喜欢实践它们。实践真理就是发挥功用。这种从属关系来自灵界与自然界的结合;因为凡出现在自然界并在自然界所行的,都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属灵人完全不同于属世人,除了像原因和结果之间的那种联系外,它们之间没有其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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