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87

187.由此可见,对

187.由此可见,对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一无所知的人对人在改造和重生方面的状态也一无所知,而改造和重生只能通过他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然后依次打开他心智的内在层级实现。他也不可能知道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以及他被造所进入的层级秩序。因为人若不照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来思考这些问题,而是照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来思考,就不可能从原因明白有关它们的任何事,只能从结果来理解;仅从结果看问题就是从谬误看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错误由此而来;这些错误通过归纳而倍增,最终弥天大错竟被称为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