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83

183.由于大气是热

183.由于大气是热和光的载体和传送器,故可推知,大气的层级与热和光的层级一样多,也与爱和智慧的层级一样多。大气有好多种,它们因层级而彼此不同,这一点已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尤其通过以下事实:低层天堂的天使在高层天使所住的地区无法呼吸,看似喘不过气来,就像活物从空气被提出来进入以太,或从水中被提出来进入空气。此外,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似在一种云里或雾中。大气有好多种,它们因层级而彼此不同(可参看1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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