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圣爱与圣智 #163

2.16没有一生一死

2.16没有一生一死这两个太阳,创造是不可能的

163.宇宙总体上分为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天使和灵人住在灵界,世人住在自然界。这两个世界表面上完全相同,以至于无法区分;但内在完全不同。如前所述,住在灵界的人被称为天使和灵人;他们本身是属灵的,并且因是属灵的,所以作属灵的思考和属灵的言谈。相反,住在自然界的人是属世的,所以作属世的思考和属世的言谈。属灵的思维、言语和属世的思维、言语毫无共同之处。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彼此完全不同,以致它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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