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01.这热与光,或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属灵发出构成一体,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的太阳发出的热与光来说明。两者在从那太阳发出时也是构成一体的。它们在地球上并未构成一体,原因不在于太阳,而在于地球。因为地球日复一日地绕轴自转,年复一年地沿黄道公转,这造成的表象是,热与光并未构成一体。因为在盛夏,热多于光;而在隆冬,光多于热。
灵界也一样,只是那里没有地球日复一日的自转或年复一年的公转;只有天使转向主多一点或少一点。那些转向主多一点的天使接受的热多,光相对少一些;而那些转向主少一点的天使接受的光多,热相对少一些。正因如此,由天使组成的天堂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的”,一个被称为“属灵的”。属天天使接受更多的热,属灵天使接受更多的光。此外,他们所在之地表面上照他们对热与光的接受而各不相同。只要将地球运动替换成天使的这种状态变化,就会有一个完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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