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4

314.⒅这是因为既

314.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作为一个因素引证这一点有助于证实前一个命题。人们都知道既有连续秩序,又有同步秩序,却不知道同步秩序源自并取决于连续秩序。然而,以一种能够被领悟的方式来展现连续阶段如何塌陷为同步阶段,以及它们在那里所形成秩序的性质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还没有一个可用来阐明这个问题的概念。由于对这个奥秘的基本概念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而长篇大论只会使人们的心思偏离对婚姻之爱更清晰的认识,所以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节)一书简要摘录以下内容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这些内容便涉及这两种秩序,即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以及前者向后者的流注:

天堂和尘世都有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在连续秩序中,事物从最高层到最低层一个跟在另一个后面;但在同步秩序中,事物从最内层到最表层一个挨着另一个。连续秩序就像一个自顶部到底部的阶形柱;而同步秩序就像一个自中心到周边的连贯结构。在最后或最终阶段,连续秩序按以下方式变成同步秩序:连续秩序的最高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内层事物,连续秩序的最低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表层事物。这好比阶形柱通过下沉在一个水平面上变成一个连贯体。同步秩序以这种方式从连续事物得以形成,这适用于灵界的每一个细节,也适用于尘世的每一个细节。读者也可参看该书65节和《圣爱与圣智》(205-229节)一书有关该主题的详细论述。

通向婚姻的连续秩序和婚姻中的同步秩序差不多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后者源自并取决于前者。凡知道连续事物如何流入同步事物的人,都明白为何天使能在一个人的手上看到他脑子里的一切思维和意图;也明白为何妻子只要把手放在丈夫胸膛上就能察觉他们的情感,这一事实在记事中提到过几次。原因在于,手是人的最末层,或终端部位,人在脑子里深思熟虑并得出结论的东西都直达他的双手,并在那里变得同步。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会说“写在手上”(以赛亚书49:16)。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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