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1

311.⒂这就是婚姻

311.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之所以说“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是因为生命之热就是爱,婚姻之热或爱会逐渐增长,直到最后可以说爆发为火焰或火炬。之所以说“到最初之火”,是因为我们指的是当这爱燃烧时,婚礼后的最初状态。前几节描述了随着婚姻持续,婚姻之爱在其最初之火后是何情形。这一部分的深入研究则解释了它从起点到这最初目标的秩序。

一切秩序皆从最初状态发展到最终状态,最终状态变成下一个秩序的开始阶段;并且居间秩序的一切事物就是在先秩序的最终阶段和在后秩序的最初阶段;目的就这样通过原因不断发展到结果。这一切从世上的可知可见之物足以向理性充分证实和说明。不过,由于此处讨论的主题只有一个,即:婚姻之爱从它的起点发展到它的目标所遵循的秩序,故这些问题可以忽略过去。对此,我们只说明以下几点:这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所遵循的秩序性质如何,它在其随后发展中所固有的性质通常就如何。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它会照其最初之热的样子发展。如果这热是贞洁的,它的贞洁会随着它的发展得以强化;如果这热是不贞洁的,它的不贞洁也会随着它的发展增长,直到它丧失自订婚时外在而非内在所拥有的一切贞洁。


圣爱与圣智 #375

375.意愿和理解力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