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0

310.⒁婚礼后,灵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9

Life99.圣言的

Life99.圣言的许多地方论述了与邪恶的争战,这些争战就是试探。它们由主的这些话来表示:

我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单独的;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果实来。(约翰福音12:24)

也由这些话来表示: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马可福音8:34–35)

“十字架”表示试探(在马太福音10:38; 16:24; 马可福音10:21; 路加福音14:27也是);“生命”表示人之自我的生命(在马太福音10:39; 16:25; 路加福音9:24; 尤其在约翰福音12:25也是),这生命也是“无益的肉体生命”(约翰福音6:63)。论到与邪恶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胜利,主在启示录中对所有教会说:

以弗所教会: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士每拿教会: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别迦摩教会: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启示录2:17)

推雅推喇教会: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又要把晨星赐给他。(启示录2:26, 28)

撒狄教会: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启示录3:5)

非拉铁非教会: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

老底嘉教会: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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