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最后的审判 #74

74.关于教会今后的

74.关于教会今后的状态,我与天使们有过各种交谈。天使说,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唯独主知道未来。他们所知道的是,到目前为止,人们在教会所受的奴役和禁锢已经被废去;现在出于已恢复的自由,他们若愿意,就能更好地感知内在真理,因而若愿意,就会变得更内在。

不过,他们说,他们对基督教会的人只抱有一点点希望,但对某个远离基督教界,避开它的攻击和侵扰的民族抱有很大希望,因为这个民族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接受属灵之光,变成属天-属灵的人。他们说,如今内在神性真理正在这个民族当中被揭示出来,他们也正以属灵之信,也就是在生活和内心中接受这些真理;并且他们敬拜主。(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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