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最后的审判 #11

11.⑶为天使而存在

11.⑶为天使而存在的天堂,其整个范围如此之大,以致它永远无法填满。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尤其从论述“天堂的浩瀚”这一章(415-420节)明显看出来。⑷目前,组成天堂的人相对较少,对此,可参看《宇宙星球》这本小册子(1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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