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94

94.这属灵之火(它

94.这属灵之火(它在源头上也有光在里面)变成属灵之热与光;属灵之热与光随着发出而减弱,这种减弱是通过层级进行的;关于层级,我们会在下文予以论述。古人以神头上所环绕的火红而又光辉灿烂的光环来表现这种发出,这在当今表现神为一位人的绘画中也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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