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89

2.2热与光从神性之

2.2热与光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所产生的太阳发出

89.天使和灵人所居的灵界与世人所居的自然界一样,也有热和光在里面。而且,热同样被感受为热,光也被视为光。但灵界的热与光完全不同于自然界的热与光,可以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彼此的区别犹如活物与死物的区别。灵界的热本身是活的;光也是活的;而自然界的热本身是死的,光也是死的。因为灵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爱的太阳发出,而自然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火的太阳发出;爱是活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而火是死的,自然界太阳的火是死亡本身。它之所以被称为死亡,是因为它没有一丝生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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