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88

88.由于灵界与自然

88.由于灵界与自然界之间存在这种不同(如前所示,83节),所以由自然界太阳所产生的任何事物,也就是它的热与光,以及地上的任何物体,无一能跨越进入灵界。在灵界,自然界的光就是黑暗,自然界的热就是死亡。然而,尘世之热能被天堂之热的流注激活,尘世之光能被天堂之光的流注照亮。流注通过对应关系实现,通过连续性则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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