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68

68.人的内层属于他

68.人的内层属于他的心智,该内层的提升也是有必要知道的。神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反作用力,唯独生命能进行作用,反作用力是由生命的作用力引发的。因为任何受造物被作用时都会产生反作用,所以这种反作用看似属于受造物。当它发生在人身上时,似乎是属于人自己的。原因是,尽管人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但他只感觉那生命是他的。正因如此,人在遗传之恶的促使下做出对抗神的反作用。然而,人在何等程度上相信他的一切生命皆来自神,一切生命的良善皆来自神的作用力,一切生命的邪恶皆来自人的反作用力,他的反作用力就在何等程度上顺应神的作用力,人貌似凭自己与神一致行动。一切事物的平衡都来自作用力和同步的反作用力,一切事物都必须处于平衡状态。说这些事是叫人不要以为他上升到神那里靠的是他自己,而非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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