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53.存在与显现、物质与形式、甚至生命乃至爱和智慧可用来论及受造和有限之物;但这些都是受造和有限的。这一切之所以能用来论及受造和有限之物,不是因为它们拥有任何神性之物,而是因为它们在神性里面,神性在它们里面。事实上,每一个受造物本身都是无生命的、是死的;但一切事物却因神性在它们里面、它们在神性里面而具有生气,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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