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360.由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两者本质上就是祂自己,所以为了可以住在人里面,并赐予人生命,祂有必要在人里面为自己创造并形成容器和居所;一个是为爱,一个是为智慧。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爱的容器和居所被称为意愿,智慧的容器和居所被称为理解力。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会看到,两者属于人里面的主,人的一切生命都源于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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