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304

304.从受造宇宙中

304.从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这种普遍起源中,它们各自获得相似的秩序;因为它们也是从其最初元素行进到其相对静止的最终或最外在的元素,以至于终止于其中,变得持久。人体纤维就是这样从其最初形式发出,直到最终变成肌腱;同样,纤维及其血管从其最初形式发出,直到变成软骨和骨头,使得它们可以停靠于其上,变得持久。由于人里面的纤维和血管从始至终的进程是这样的,所以它们的状态也遵循类似的进程。它们的状态就是感觉、思维和情感。这些也从其最初起源,就是它们处于光之状态所在的地方发出,一直行进到其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就是它们处于相对黑暗的状态所在的地方,或从其最初起源,就是它们处于热之状态所在的地方发出,一直行进到其最终或最外在的形式,就是它们缺乏热所在的地方。由于这些的进程是这样的,所以爱及其一切和智慧及其一切的进程也是这样的。总之,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进程都是这样的。此处的观点和前面(222-229节)所论证的一样,即:一切受造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这两种层级甚至存在于最小的事物中,因为根据天使的属灵观念(300节),灵界太阳是唯一的一种物质,一切事物皆源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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