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301

301.此外,从脱离

301.此外,从脱离空间的天使观念明显可知,除了神-人,也就是主以外,受造宇宙中没有一物拥有生命;也没有一物能活动,除非凭借来自祂的生命;若不通过来自祂的太阳,同样没有一物拥有存在;因此,这是一个真理,即:我们在神里面生活、行动并拥有我们的存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