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293

293.我还发觉,一

293.我还发觉,一种气场不仅从天使和灵人发出,还从出现在灵界的每一个事物发出,如树木及其果实,灌木及其花朵,菜蔬和青草,甚至土壤及其每个粒子。由此明显可知,无论对于活物还是对于死物来说,一个普遍现象是:每种事物都被类似存在于它里面之物的某种东西包裹,并且这种东西不断从它散发出来。从许多学者的观察资料可以得知,这种现象可见于自然界。例如,他们知道,大量气息源源不断地从每个人,同样从每个动物,以及每棵树、每颗果实、每一丛灌木和每朵花,甚至从每块金属和石头流出来。自然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灵界,而灵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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