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243

243.理解力能被提

243.理解力能被提升至天堂之光,也就是天使的智慧,而意愿无法被提升至天堂之热,也就是天使的爱,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这一点已通过灵界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我经常看见并发觉,那些只知道有一位神,主曾生而为人,别的几乎什么也不知道的简单灵人,充分理解天使智慧的奥秘,几乎与天使无异。不仅这些简单灵人,就连许多魔鬼团伙也是如此。然而,他们听见这些事时能明白它们,但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则不能。因为当他们听见这些事时,光从上面进入;而当他们在自己里面思考时,除了对应于他们的热或爱的光之外,其它光无法进入。因此,当他们听见并明白这些奥秘时,一转移注意力,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事实上,那些属魔鬼团伙的人甚至厌恶地弃绝这些事,全然否认它们,因为他们的爱之火及其光是虚幻的,在他们里面造成黑暗,从上面进入的天堂之光便被这黑暗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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