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圣爱与圣智 #12

12.普通的基督徒持

12.普通的基督徒持有“神是一位人”的观念,因为在《亚他那修信经》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中,神被称为一个“人”。但那些比普通人有学问的人却声称神是不可见的;这是因为他们无法理解神作为一位人如何创造天与地,又如何以其同在充满整个宇宙等等;只要依旧不知道“神不在空间中”,这些问题就无法进入理解力。然而,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却思想一个神性人身,因而思想神是一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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