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2

Life42.信仰与

(五)任何人避恶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仰并属灵

Life42.信仰与生活彼此有别,就像思维与行动彼此有别一样;由于思维与理解力有关,行动与意愿有关,所以可推知,信仰与生活彼此有别,就像理解力与意愿彼此有别一样。人若知道后两者之间的区别,就知道前两者之间的区别;人若知道后两者之间的结合,就知道前两者之间的结合。因此,有必要先说一说理解力与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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