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Life22.然而,有两件事是必不可少的:第一,人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也就是说,因为它们是属地狱和魔鬼的,因而反对主与神性律法;第二,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但应当知道并相信,他如此行是靠着主。这两个必备条件将在后续章节得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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